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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气瓶管理的事项

 深圳液氮为您总结有关气瓶管理的事项:
       一、目的:建立一个管理、使用、充装、检查、运输、储存、附件、监督检查管理程序。
  二、范围:气瓶使用、储存部门。
  三、责任者:工程部、安全部、仓储科、保卫科、使用部门。
  四、程序:
  1、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,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,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。
  2、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:
  禁止敲击,碰撞。瓶阀冻结时,不得用火烘烤。气瓶不得靠近热源,可燃、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。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。瓶内气体不能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,瓶内低于50kPa时,不得继续使用,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。开闭气阀时,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,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。开闭氨气、苯有毒、有腐蚀性气体瓶时,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。
  3、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:
  漆色、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;安全附件不全,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;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;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;超过检验期限的;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;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。
  4、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:
  旋紧瓶帽,轻装、轻卸,严禁抛、滑或碰击。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,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,头部朝向一方,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。夏季要有遮阳措施,防止保晒。车上禁止烟火。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。易燃品,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,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。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,不得同车运输。
  5、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:
  旋紧螺帽,放置整齐,留有通道,妥善固定,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,头部朝向一方,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二层。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,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,并在附近设有灭火器材。
  6、对气瓶附件的要求:
  瓶阀应有防护装置,如气瓶戴瓶帽,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。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。
  7、气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:

  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气瓶,设备部门负责全面管理。使用气瓶的单位应责成专人管理,使用、运输、储存、充装和技术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。本制度的贯彻执行,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。气瓶发生爆炸,瓶阀飞出,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、中毒事故时,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“气瓶安全监察规程”的规定,及时报安全部、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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